与神同行
首页——耶稣是谁——四个属灵的原则——被圣灵充满的奇妙生命| 原则四 | 我们必须亲自接受耶稣基督作救主和生命的主,这样我们才能知道并经验神的爱和神为我们生命的计划。 |
| [我们必须接受基督] | “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赐他们权柄,作神的儿女。” (约翰福音1:12) |
| [我们借着信心接受基督] | “你们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,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,也不是出于行为, 免得有人自夸。”(以弗所书2:8,9) |
| [我们必须亲自邀请基督进入心中] | 耶稣说:“看哪,我站在门外叩门,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,我要进到他那里去。”(启示录3:20) 接受基督包括从自我转向神,相信基督进入我们的生命,赦免我们的罪,使我们成为神所喜悦的人。 人只在理智上同意基督的真理,或只有一些感情作用的经验,都是不够的。 |
| 这两个圆圈代表两种生命 | |
| 自我管理的生命 | 基督管理的生命 |
我:自我在宝座上十:基督在生命以外 | 十:基督在生命的宝座上我:自我退下宝座 |
以下说明你怎样才能接受基督: | |